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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省第四批“博士服务团”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08日 09:24 次浏览 背景颜色:

各市委、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西咸新区党工委办公室,省级各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积极引导优秀人才向基层和艰苦地区柔性流动,锻炼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队伍,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选派我省第四批“博士服务团”成员到基层服务锻炼,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选派对象

第四批“博士服务团”重点选派城乡规划、农业科技、经济管理、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医药卫生、教育、金融、旅游、法律等方面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二、人选条件

“博士服务团”人选应是政治素质好,具备专业特长和组织管理能力,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有吃苦精神和奉献精神的优秀中青年干部或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获得博士学位,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2、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

3、一般应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对于急需紧缺专业的优秀博士,专业技术职务和行政职务可以适当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科级行政职务。

三、服务锻炼时间及岗位安排

第四批“博士服务团”成员原则上重点倾向派往我省基层一线单位,服务锻炼时间为1-2年。1年期,即从2016年11月至2017年11月;2年期,即从2016年11月至2018年11月。

“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的岗位和职务,原则上根据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级别安排相应领导职务,不占挂职地方和单位的领导职数。安排到企事业单位的,一般挂任实职或助理;安排到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挂任实职的,一般应有行政领导工作经验。服务锻炼期间挂任的职务职级,在服务锻炼结束后不再保留。各接收市和部门在确定“博士服务团”成员的具体单位和职务时,要注意打破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限制,努力培养复合型人才;要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服务的力度,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四、选派程序

选派工作由省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提出岗位需求。各市、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地、本系统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提出岗位需求意向,明确拟安排的单位、职务、岗位职责、专业要求和接受意向等。

(二)分配需求意向。省委组织部对各接收地市、部门上报的岗位需求进行汇总,综合考虑岗位需求的专业、职责、意向等和选派单位的实际情况,将接收单位的岗位需求意向提供给有关派出部门。

(三)组织推荐人选。有关派出部门结合岗位需求和本系统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开展人选推荐工作,酝酿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条件把关,组织填写《陕西省第四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于11月11日之前报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四)协商调剂人选。省委组织部对各派出部门推荐的人选进行汇总,并按照三方同意的原则,商有关派出部门和接收单位开展人选调剂工作。调剂岗位时选派单位要征求博士本人意见,确保调剂后能到岗服务。

(五)确定选派方案。省委组织部在三方同意的基础上,确定选派方案,经省委组织部领导审定后,统一书面通知选派单位和各市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开展培训动员。12月上旬,省委组织部开展行前培训,对“博士服务团”成员进行培训动员,各接收单位与“博士服务团”成员具体衔接报到事宜。

五、服务锻炼期间的管理

“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期间由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管理为主。各市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博士服务团”成员的岗前教育,指派服务锻炼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他们进行“传帮带”,帮助他们尽快熟悉工作,转变角色,发挥作用。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博士服务团”成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要严格组织纪律,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博士服务团”成员因事请假7天以上的,要报经服务锻炼所在市委组织部批准。

“博士服务团”成员在服务锻炼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行政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服务锻炼期间,符合条件的“博士服务团”成员可参加公开选拔和本单位的竞争上岗。“博士服务团”成员表现出色且因工作需要,服务锻炼单位拟留用的,应在征得本人和派出单位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做好调动和任用工作,并报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备案。接收单位可根据“博士服务团”成员所到地区的不同类别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并享受当地补贴。其休假和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博士服务团”成员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服务或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服务的,由接收市委组织部商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终止服务锻炼并妥善安排,并报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备案。

选派“博士服务团”工作是落实人才强省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按需选派,严格把关,认真落实好人员的选派、接收和管理工作,鼓励和引导更多优秀人才到基层一线发挥才能、贡献才智。

附件:

1、《陕西省第四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

2、《陕西省第四批“博士服务团”岗位需求表》。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3日

附件1

陕西省第四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1寸正面

彩色近照

民族

籍贯

参加工作时间

党派

入党时间

学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位

授予单位及时间

现从事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

健康状况

工作单位及现任职务、职级

任本级时间

通讯地址

邮编

单位电话

家庭电话、手机

学习工作简历

主要专业成就

拟服务的市、县(区)

拟服务的岗位

现实表现材料

(可另附页)

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学习工作简历从大学开始填起;

2、报名者对拟服务的市、县(区)按照优先顺序依次可填三个志愿;

3、表格正反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