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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关于2014年度各单位及科级以上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19日 11:17 次浏览 背景颜色:

各院系(部)、各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学校2014年度工作的安排,现就我校本度各单位年度考核及科级以上干部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2014年12月18日---2015年1月15日。

二、考核对象:院系(部)、部门、直属、附属机构工作考核;科级以上干部考核;

三、考核方法与安排:

院系考核

1.单位自评:各院系要召开党政联系会议,成立院系考核工作小组,安排部署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全体教职工考核工作。要对照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组织部网页下载中心)和本单位工作计划,认真总结,形成2014年工作总结。召开院系工作总结大会,向全体教职工通报2014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科级以上干部在工作总结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述职内容包括本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整改提高措施和努力的方向等。各单位工作总结、科级以上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加盖印章后连同电子版交组织部备案。

院系科级以上干部考核纳入本单位年度全体教职工考核中进行,依据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确定考核等次(优秀率控制在13%以内)。

2.召开全校院系部考评大会:各院系部以ppt形式在全校副处以上干部大会上由院长或书记汇报院系部工作。

3.各职能部门对各院系部2014年工作形成考核意见,于2014变1月10日前交党委组织部。

4.党委组织部根据单位自评、职能部门考核、考评大会考核情况形成考核意见。

5.学校审核院系部年度目标考核结果。

二)部门、直属机构考核

1.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工作考核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分组召开工作总结大会、并进行民主测评,按照比例确定考核等次(分组情况见附件1)。

2.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在总结大会上总结工作并进行个人述职述廉。科级干部、副处级干部以书面形式进行述职述廉。副处以上干部的书面述职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阅后交组织部(电子版交组织部备案)。科级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阅后交组织部。(电子版交组织部备案)

3.能源化工研究中心、生命科学研究中心、陕北文化研究中心、陕北历史博物馆、高教研究所、经济研究中心等单位及人员考核由科研处、组织部、人事处安排组织考核。

四、组织领导

科级以上干部考核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五、注意事项和几点说明

1.各院系(部)、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对本单位的考核工作作出详细安排,有关考核的组织安排情况、考核工作总结于及时上报党委组织部。

2.全体科级以上干部需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3.各单位考核工作总结、科级以上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和年度考核登表

于2015年1月10前交组织部。

4.年度考核优秀单位和个人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

1.党政群、直属附属单位考核工作总结大会分组一览表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

2014年12月17日

附件一:

党政群、直属附属单位考核工作总结大会分组一览表

组别

校领导

召集人

单位

考核时间

1

髙延龙

尚爱军

党政办、组织部、学工部、机关党总支、招生就业处

12.20—1.10

2

赵红星

尤飞

人事处、财务处、科技处、学报编辑部、

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校友会基金会

12.20—1.10

3

王世平

刘葵

国资处、国际交流处、离退休人员工作部

12.20—1.10

4

李治山

李锦峰

宣传部、新闻中心、工会、团委、网络中心

12.20—1.10

5

张富林

白振飞

教务处、评建办、图书馆

12.20—1.10

6

弓斌耀

赵秀元

后勤基建管理处、润泽集团、保卫处

12.20—1.10

7

霍东平

杨存义

纪委(监察处)、审计处

12.20—1.10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年度)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及部门

岗位分类

岗位名称

个 人 总 结

注:1.本表适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岗位分类是指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

部门主管负责人评鉴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考核工作机构审核意见:

人事部门(代章)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本人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复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部门主管负责人评鉴意见”要明确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