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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十八大精神宣讲报告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年11月27日 11:05 次浏览 背景颜色: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工委、教育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通知》安排部署,省教育系统十八大精神宣讲团成员今天下午(11月26日)2:00在我院源化工楼一楼报告厅举办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报告会。请各党总支组织下列人员准时参加。

1、各院系、各部门、润泽集团全体科级以上干部、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书记。

2、思政部全体教师,政法学院相关教师。

3、图书馆、附小科级以上干部。

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相关成员参加报告会。报告会按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考勤,考勤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和干部考核工作。

谢谢合作!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