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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员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 2012年11月21日 17:21 次浏览 背景颜色: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生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使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我校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学生预备党员、正式党员。

二、考核内容:

(一)政治素质(思想政治状况)

1、按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要求,在各方面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加强对党的知识的学习。积极参与支部组织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及有关文件的学习,拥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增强自身党性修养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能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3、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与支部、班级活动,在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密切联系同学,主动为学院工作、为同学服务,做好同学的思想工作,接受同学、老师的民主监督。

5、有远大的抱负,对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都有较高的标准。

6、入党后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不良现象斗争。

(二)学习状况

1、具有明确的学习目的,有勤奋的学习精神,为班级学风建设起到带头作用。

2、上课、早晚自修等考勤情况良好,做到以身作则。

3、综合考评班级排名在50%以上。

(三)社会工作

1、参与支部工作

(1)认真完成支部交给的党建联系工作,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

(2)做好所联系班级的党章学习的指导工作,积极参与团支部的推优、政治学习、团支部建设等活动。树立学生党员的良好形象,积极正确地引导广大同学向党组织靠拢。

2、参与班级工作:

(1)积极参加班级班风和学风的建设工作。

(2)积极参加班级的干部队伍建设和各种集体活动

(3)配合班主任做好学习、生活等各方面帮困工作

3、其他

(1)主动承担一定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学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为同学服务。

(2)积极主动帮助他人,参与社会、校园公益活动,树立学校的党员形象。

(3)严格要求自己,勇于战胜工作中的困难,为学校稳定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在突发事件中挺身而出。

(四)日常行为规范

1、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

2、提倡简朴、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积极参与寝室建设,注重个人卫生。

4、养成良好习惯,能影响并带动周围的同学。

三、考核细则

(一)政治素质(50分)

1、思想汇报:每季度至少写一份思想汇报,(满分为10分),迟交一次扣2分。不交一次扣5分。定期填写一份反馈同学思想、生活、学习基本情况及对校院学生工作、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的调研表。迟交一次扣1分,不交一次扣3分。(满分10分)

2、党支部会议:自觉参加支部会议,凡无故缺席者每次扣10分,迟到者每次扣3分,无故缺席两次,迟到三次者直接考核为不及格。需请假者,必须会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支部书记同意后方可准假。(满分20分)

3、理论学习:

自觉参加理论学习,巩固理论基础。通过学习在有关报刊杂志发表思想理论文章给予加分(系级1分,校级3分,省级以上5分)。(满分10分)

4、行为作风:

凡校院、支部点名批评或通报批评者一次扣10分,警告以上(包括警告)者直接考核为较差。(满分10分)

(二)学习状况(15分)

1、学习态度:具有明确的学习目的,有勤奋的学习精神。荣获校级以上奖励 5分,荣获系级奖励4分(满分5分)

2、考勤:严格遵守早操制度,上课、早晚自修等考勤情况良好,做到以身作则。每学期缺勤一次扣1分。(满分5分)

3、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10%得5分,前20%得4分,50%以后得1分。(满分5分)

(三)社会工作(20分)

1、支部工作(满分5分):

(1)积极分子培养工作,支部对其工作的满意度加以考评,合格加3分,不合格扣1分;整理被发展对象入党材料不负责任者扣3分/人/次;(2)做好院系安排的任务(如早自习、晚自习检查等),未完成任务者每次扣1分;在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受到院级或是校级通报表扬的加1分/人/次。

2、班级工作(满分10分)

工作业绩(依据班级考核来评定)、德育测评:德育测评名次位居所在班级人数的前20%名(含20%)以及党员在其所在班级内的支持率达到70%以上 为10分;德育测评名位居所在班级人数的20%-50%内且党员在其所在班级内的支持率在50%以上为 6分 ;德育测评名位居所在班级人数的50%以下,以及党员在其所在班级内的支持率为50%以下为3分,其中德育测评名位居所在班级人数的后20%名的为0分。

3、其他(满分5分)

(1)灵活处理突发事件,为稳定工作作贡献。

(2)自觉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四)日常行为规范(满分15分)

1、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及学生日常管理规定,对于党员的违纪现象予以加重处理。直接评为较差。

2、寝室关系:党员应该注重自身影响,带头搞好个人及寝室卫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所在寝室的不良卫生情况被通报的,对相应学生党员扣考评分1分/人/次。

3、养成良好的生活、社交作风,不铺张浪费,尊重他人劳动,珍惜他人劳动成果。被批评1次扣2分,通报批评者直接评为较差等次。

四、考核程序和结果的运用:

1、实行百分制,原则上每学期进行自评,由各党支部作出考核结果并上交党总支。评议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党总支审核研究后对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2、考核结果分优秀(90-100分)、良好(75-90分)、一般(60-75分)、较差(60分以下)四个等级。评定为较差等次且在预备期内有不及格课程或有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预备党员延期转正;被评为较差等次且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正式党员取消该年度所有评奖资格。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学生党员在党内进行批评教育,视其改正情况决定是否给于党内纪律处分。

3、“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每学年学生党支部依据考核结果,经过党员民主推荐,反复筛选,并经党总支研究批准,确定为院系本学年优秀学生党员。学校每年在此基础上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党员。

4、为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生党支部应成立专门的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党总支对其实行监督。党员可对考核结果进行质疑,由党支部作出最终解释。

5、考核结果装入学生党员组织档案。

6、学生党员考核评分表各院系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