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9日下午,政法学院在三号教学楼政法学院办公室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
政法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党总支书记白炜组织学习了《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并对第一阶段(“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的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要求各位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这一活动对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加快榆林学院以及政法学院的发展的重要性,积极参加、圆满完成教育实践活动三个阶段的各项任务。在第一阶段的“学习教育”阶段要通过参加学校和院系组织的集中学习、自学等形式,利用“榆林学院干部在线中心”、网络视频以及学习资料等、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处级干部不少于8千字,科级干部、支部书记、辅导员不少以4千字,教工党员不少于3千字,学生党员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在第一阶段的“听取意见阶段”,要改进工作作风,深入教工、深入学生,激发师生的热情,发挥师生的才智。利用工作例会、工作交流、个人谈心、上课、自习辅导、班会、学生干部会、学生党员会、教学反馈会等加强调研,处级干部调研不少于教工人数的60%,不少于班级数的40%,不少于宿舍数的15%;秘书、教研室主任调研不少于3次;辅导员调研不少于5次。通过各种形式的广泛调研,了解教工和学生所思所想,梳理意见和建议,为第二阶段的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政法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政法学院院长张柱华强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已经提出,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有正确的思想认识,按照学校的安排,认真完成好各项规定动作。同时发挥专业、学科特色,探索自选动作,并积极参与学校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政法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吕波、李红梅、戴斌等34名教工参加了会议。
来源:政法学院 核稿:白炜 编发:蹇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