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正文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 2012年11月21日 17:22 次浏览 背景颜色:

 

党支部政审综合意见材料标题:“ 党支部对 同志入党的审查意见”。形成文字考察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本人简介和履历;(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态度;(三)本人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四)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五)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本人对党的认识,思想品德作风以及对本职工作的态度,取得的成绩和贡献等),主要按照党员标准衡量。针对大学生的特点,应侧重反映以下几个方面: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用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思想品德纯正,注重道德修养和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正确处理红与专的关系,自觉服从党和国家需要,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等情况。(六)本人存在的主要缺点;(七)支委会的意见;(八)支部名称、书记签名盖章。

三、严格履行发展党员手续

1、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确定一名支委与申请人谈话,转达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同时将入党志愿书交由本人实事求是地填写。支部负责人应将表内项目向本人解释清楚。

2、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可以由申请人自找,一般宜由原培养人担任,也可以由党组织委派,入党介绍人应在志愿书中认真负责地填写自己的意见。

3、党支部对《入党志愿书》要逐项认真地审查,符合要求即可进行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准备工作。

4、根据学校的特点,要坚持“六个不发展”,即:支部未列入计划,未进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未经1—2年培养教育的不发展;没有经过入党前集中培训的不发展;没有详细记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的不发展;对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懂或知之不多,对党的认识差,入党动机不纯的不发展;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材料不清楚、不全的不发展;群众有反映,通过调查,表现一般的不发展。

5、召开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半数,申请人必须到会。会议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程序是:

(1)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学习党章的体会,入党动机以及自己和家庭的基本情况。

(2)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有关情况。

(3)支委会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提出意见。

(4)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由申请人谈自己对大家所提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

(5)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整个会议过程要作出详细会议记录)。

6、如同意接收申请人入党,支委会应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其《入党志愿书》,经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党支部在填写接收新党员的决议时,必须写明被接收对象是否具备了党员条件和预备期的起止年月日。同时,还要写明通过决议时,应到会党员、实到会党员人数以及同意、不同意或弃权人数。最后,要写上通过决议的时间。)

7、上级党组织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进一步考察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政治觉悟和思想状况,指出存在的缺点,提出希望和要求。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的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

8、党总支讨论审查。如同意接收申请人入党,总支委员会将决议写入其《入党志愿书》,经总支书记签名盖章后,报上级党委。(党总支在填写决议时,必须写明被接收对象是否具备了党员条件和预备期的起止年月,同时,要写上通过决议的时间)。

9、党委讨论审批。主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经过了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经过审查,符合上述条件,方可讨论,批准入党。从支部大会到党委讨论审批,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如超过,属本人责任造成的,应交支部大会复议,报上级党委审批。批准为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党委批准之日算起;属组织原因造成的,有关党组织应向上级党组织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拖延的原因,同时向申请者所在支部和本人说明情况。若批准为预备党员,预备期便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对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按规定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审批意见,注明审批时间和预备期起止时间,并下达预备党员批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