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学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中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其基本要求:(1)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为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2)确保质量,控制数量,以数量服从质量。(3)吸收新党员要有利于改善年龄、文化、知识结构和分布。(4)杜绝降低党员标准,搞突击发展。为了搞好发展党员工作,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循如下程序:
一、认真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1、接收入党申请书。要求入党的人,必须坚持自愿,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一)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态度。(二)本人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即自己的优点、缺点,并提出本人今后的努力方向。(三)本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等等。本人政治历史或其他方面如果有问题或受过奖励等情况,都必须如实写清楚。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要派支部委员或党员与其谈话,给予鼓励,着重帮助申请入党的同志从思想上、态度上端正入党动机,明确入党目的。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凡是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党组织都要热情关怀,积极教育,并视其条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先由党小组提出意见(团员先由团支部提出意见),支委会审查确定。党的积极分子的条件一般应是: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积极要求入党,决心履行党员义务;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好,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威信。
3、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教育。由党支部或党小组确定培养人,定期同积极分子进行谈话,听取思想汇报,收集群众反映,进行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帮助。
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有关培训班,进行党性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
给积极分子布置工作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和考验。
4、对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认真考察。党支部应指定专人,对重点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政治思想品质、现实表现、政治历史、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以及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进行认真负责的考察和了解,用党章规定的入党条件全面衡量。重点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列席接纳新党员的支部大会等。
5、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如实扼要地记载积极分子:(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二)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情况;(三)在工作学习中的表现;(四)业务水平和能力;(五)群众的意见和反映,本人对这些意见的认识和态度;(六)本人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的情况。以便于党组织对他们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进行全面考察。记载要具体、详实,要写清时间、地点、主要事实。
6、经常分析并及时调整、补充积极分子队伍。党支部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对不适合继续作积极分子的及时调整,把符合积极分子条件的人补充进来。调整、补充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
二、慎重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例:(一)经过一年以上时间的培养、教育和全面考察;(二)政治历史、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已经调查清楚,材料齐全;(三)入党动机端正,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
确定发展对象首选由党支部或党小组讨论提名(是团员的先经团支部推荐,团委审查同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将材料报党总支审核同意后,由组织部门预审。
预审材料主要有:1、入党申请书(包括自传);2、《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3、党支部政审材料及有关调查证明材料;4、是团员者要有《团支部推荐意见》;5、《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6、党内外民主评议材料。组织部预审同意后,党支部领取入党志愿书,正式履行发展新党员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