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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榆林学院党发〔2015〕1号】

发布时间: 2015年03月24日 16:58 次浏览 背景颜色: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系、各部门:

经2014年12月30日校党委第22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王艳同志为党政办公室机要科科长;

延江波同志为党政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方亚利同志为党政办公室事务科科长;

薛国栋同志为组织部秘书;

苏毅同志为组织部组织员;

高春燕同志为宣传部综合科科长;

蹇攀峰同志为宣传部宣传科科长;

何小红同志为学工部(学生处)学生科科长;

樊丽同志为学工部(学生处)综合科科长;

徐振华同志为学工部(学生处)资助科科长;

李慧梅同志为纪检委办公室(监察处)秘书;

李艳军同志为纪检委办公室(监察处)纪检员;

钟梅同志为工会办公室秘书;

郭婧婧同志为团委副书记(正科级);

薛胜利同志为机关党总支秘书;

尚莹同志为新闻中心秘书;

李季同志为管理学院党总支秘书;

杨宏伟同志为化学与化工学院党总支秘书;

蔡建昌同志为能源工程学院党总支秘书;

刘玉娥同志为生命科学学院党总支秘书;

高博同志为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秘书;

王小平同志为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秘书;

马向东同志为文学院党总支秘书;

戴斌同志为政法学院党总支秘书;

赵一鸣同志为艺术学院党总支秘书;

叶宝宏同志为建筑工程系党总支秘书;

张栓同志为体育系党总支秘书;

张艳萍同志为外语系党总支秘书;

加纯华同志为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秘书。

以上人员,在党政群单位、直属、附属单位任职者,任期为三年,在院系部任职者,任期为四年,原任职务(续任者除外)同时免去。

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