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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晓光同志挂任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年11月21日 17:07 次浏览 背景颜色:

各党总支、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文件(陕教工干[2011]94号),接省委组织部通知:刘晓光同志任榆林学院院长助理。挂职期一年。挂职时间从2011年10月起,到2012年10月止。

特此通知。

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

201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