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概况 > 正文

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13年09月22日 15:23 次浏览 背景颜色: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定,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实施措施。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做好各级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配备和换届工作,做好全校中层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使用、教育等工作,抓好校、系(处)两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做好干部审查工作,积极探索和推进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改革。

三、按照党章和上级组织的要求,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探索新时期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

四、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负责全校党员教育与管理工作。协助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党员思想教育工作,党风党纪教育工作。

五、做好党校工作,通过党校开展对党员领导干部、后备干部以及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

六、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七、负责党员统计与干部统计工作,管理好文书档案。

八、受理干部、党员的有关申诉,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九、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有关工作和统战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