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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2009—2015年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草案)

发布时间: 2009年08月14日 18:06 次浏览 背景颜色: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干部队伍建设,优化结构,增强素质,提高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为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制定本规划。

一、中层干部队伍现状

学院现有处级领导干部干部124人,其中正处64人,副处60人,女干部15人,党外干部11人。年龄结构:正处平均年龄45.8岁,副处平均年龄43.5岁,40岁以下正处4人、副处15人。学历结构:博士14人,硕士27人,占27%,其他为大学本科。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正高34人,副高42人。有科级干部18人。

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的高品质本科院校目标,以干部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和作风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断完善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机制,实现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较强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务实创新、精于管理、结构合理、勤政廉洁的干部队伍,为推进我校特色发展、内涵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形成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导向。提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头脑,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

2.坚持以能力建设为重点,从学院事业发展的需要出发,通过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

3.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其中女干部、民主党派及无党派知识分子干部要占一定比例,形成合理的年龄结构和专业知识结构。

4.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督促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把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5.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大力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目标:

稳定处级干部队伍规模,2015年,建成一支200人左右的干部队伍,其中处级领导干部稳定在130人左右(现124人),科级干部70人。在此基础上适当调整,做到干部职数与学院机构设置、院(系)规模发展变化相适应,干部结构与学科专业结构、与学院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具体目标是:

1、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自觉性,重新修订加强处、科级干部队伍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干部的日常管理考核规章制度健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干部能上能下机制进一步规范,干部工作富有生机和活力。

2、处级干部平均年龄保持在45岁左右,科级干部平均年龄保持在35岁左右。处科级干部队伍形成30岁至50岁之间合理分布的梯次配备。

3、处、科级干部普遍具有本科学历,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达50%以上(目前33.8%),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干部在15%以上(目前11.3%),处级干部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达到70%以上(目前61%)。院系行政正职领导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在相应的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知名度;行政副职领导要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4、加大院系管理干部的补充力度,在保留原办公室主任岗位的同时,从2009年起设立院系教学秘书和总支秘书岗位,原则上以科级(副科级)干部配备。

5、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应保持一定数量。

三、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组织干部深入开展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用科学理论武装广大干部头脑,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坚持理论学习制度,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等方式,促进干部理论素养的全面提高。干部每年撰写一篇理论学习文章,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2加大干部培养培训力度,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树立以人为本、按需培训的理念,不断提高干部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把任职培训和上岗前培训、校内培训和校外培训、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统一培训和分类培训结合起来,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使干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干部在一个任期内参加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个月。努力提高中层干部的决策能力、领导能力,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务实创新的能力和构建和谐校园的能力。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的精神,加强党务干部和行政干部、机关干部和院系干部的轮岗交流,做好实践培养工作。

3、进一步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努力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学校改革发展需要,通过调整领导班子,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继续补充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理论素养、专业技术水平、战略思维能力的干部任职。加强培养选拔复合型人才,重点做好党政正职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不断拓宽视野,广开渠道,扩大干部选拔的范围,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积极引进急需的优秀管理人才。鼓励和支持中青年干部通过多种形式不断提高自己的学历层次和学术水平。经过努力,使干部队伍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重视培养和选拔党外干部和女干部,为他们的成长发展创造条件。

4、加强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文件,坚持和完善干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考察预告、差额考察、任前公示、任职试用等制度,切实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健全岗位聘任制,努力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及时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

5、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条件,做好处级后备干部的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工作,注意把那些素质较高、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培养成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后备力量。原则上按处级干部人数的30%选拔推荐处级后备干部。处级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补充。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努力提高后备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6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对干部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建立和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管理制度,规范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使考核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干部的整体情况,使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从严要求干部,进一步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使各级领导干部不断增强为基层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意识,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管理工作上来,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防腐倡廉教育培训制度,使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誓、自励,遵守各项廉政规定,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进一步加大对组织、人事、财务、招生、基建、资产、图书、后勤等部门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认真做好离任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新任干部的廉政谈话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检查遵守廉洁自律制度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党政领导班子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组织部与纪检监察审计室的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纪检部门在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干部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坚持和完善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制度。要加强党外监督,进一步健全校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干部监督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