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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慕锡凡:落实领导责任,全面推进学习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 2009年04月02日 11:21 次浏览 背景颜色:

3月31日,榆林学院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领导小组召开学习实践活动骨干培训会,各党总支书记、直属支部书记、机关支部书记参加会议,党委书记、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慕锡凡就推进全校的学习实践活动、抓好第一阶段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

慕锡凡要求,各总支、支部要认真落实《榆林学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切领会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原则,高度重视,落实领导责任。各院系、各部门学习实践活动领导机构要与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保持联系,畅通信息渠道,保证全校学习实践活动有序、有效进行,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党委书记是全校学习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党总支书记或主持党总支工作的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为院系、部门学习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对于非中共党员担任行政主要负责人的部门,党总支(支部)要主动征求行政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充分发挥其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的作用。学院机关各职能部门的学习实践活动在机关党总支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各支部负责人和各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为学习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

慕锡凡就学习调研阶段有关工作强调指出,一是要认真抓好学习,采取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特别是学好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大会、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学习中央、省委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通读《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通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心得体会。要在学生党员中组织各种报告会,使党员受教育。二是在组织好学习的基础上抓好调研活动,党委成员每人要确定专题,完成一份调研报告。系处级领导干部每人撰写一篇调研报告,努力形成一批有分量、有价值的专题调研报告。

慕锡凡要求,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要采取有效措施,对全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原则,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推广学习实践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报道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学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编印简报,及时反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马永侠出席会议,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